辽宁长安网讯 日前,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据了解,2021年5月中旬至6月初,被告人王某某、生某某、孙某某通过网络分别结识上线曹某后,孙某某(卡商)按照曹某的安排,将招揽的银行卡客户提供给王某某、生某某,该二人负责非法转账操作,三人赚取佣金。被告人王某、李某受雇负责配合上线的远程操控,被告人肖某某、张某受雇负责接待、看管提供非法转账网银的客户(卡农)。期间,共帮助诈骗犯罪团伙非法转账人民币150余万元,造成10余名被害人被骗。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等7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一年三个月到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并没收违法所得20余万元。
今年以来,古塔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涉“两卡”犯罪,坚持全链条打击,切实斩断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链,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安宁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