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凌海市人民法院完成首例支付令送达,促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简易案件实现了办案加速度。
据了解,被申请人齐某于2018年4月16日在申请人凌海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3万元,同日,银行依约发放贷款,但齐某未按期全额履行还本付息义务。2021年11月6日,申请人凌海农村信用合作社向凌海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凌海法院速裁团队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债权人申请的事实清楚,提供的证据确凿,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承办法官制作了支付令,来到被申请人家中,完成凌海法院首例支付令送达。
目前,凌海法院已经完成八起金融借款案件的支付令送达,已经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制作文书,当日送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