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随着法槌声响起,李某等三人盗窃案、攸某职务侵占案分别在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这是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为将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涉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专项工作走深走实,采取庭审进企业,以现场开庭、以案讲法的形式,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企业员工法律意识、守法意识的有益举措。
9月27日,刑庭庭长杨松带领审判团队走进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该公司员工攸某职务侵占一案
在攸某职务侵占一案的庭审现场,被告人攸某当庭认罪悔罪,并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犯罪行为的严重危害,表示对不起公司的培养。“此次开发区法院深入我们企业现场开庭并宣讲法律知识,我作为企业员工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这次庭审为我们全体职工敲响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警钟,更促进了我们作为企业管理者‘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共识的进一步凝聚。”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沈理在旁听庭审后感触颇深。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及员工预防职务犯罪意识,该院刑庭庭长杨松在庭审后又作了题为“公司、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风险及其危害、预防”的讲座,结合审判经验和典型案例,对企业常见的几种职务犯罪形式进行了详细解读,用真实的案例深刻诠释了此类犯罪对国家、对公司、对个人的危害,警示大家在工作实践中善用职权、严格程序,更好地做到惩防结合、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近年来,开发区法院持续强化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注重保护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在办理盗窃、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被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过程中,积极做好退赔工作,全力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同时,广泛征求企业和企业家意见建议,并根据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提出安全防范相关工作开展的司法建议,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法院刑事审判法官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担当和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