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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记者从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在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支持和指导下,仅用36天,快速妥善化解了83户果农诉北京某化学有限公司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依法维护了果农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群体事件的发生。
据了解,该案原告为83户果农,诉称其购买使用了被告生产的破除剂后,部分南果梨果实出现药斑,严重影响销售,果农与经销商交涉无果,请求法院判令赔偿损失。
“案件涉及人数众多,紧临收果的时间节点,如不尽快妥善处理,将大大影响83户果农今年南果梨的收成。”办案法官白雪告诉记者,7月25日收案后,千山区法院高度重视,除依法组成合议庭、指定法官集中办理全部案件外,还迅速组成工作专班,评估风险、制定预案、协助工作、化解纠纷。
经初步调查,被告考虑到果农的受损情况,同意给予一定的补偿。当法官向原告代理律师转达被告有调解意向后,得到的回复却是不同意调解,请求法院尽快安排鉴定。经深入了解,原来被告联系的一直是经销商,并没有真正与原告即果农取得联系,遂直接与果农取得联系,了解到部分果农本有调解意向,法官在当地镇政府的帮助下,迅速将83名原告集中在一起,当面商讨解决方案。这时,83名原告却突然拒绝调解,案件的审理再次陷入僵局。
法官迅速调整工作方向,由集体调解改为单独联系,分别调解。不出所料,其中一些果农向法官表达了调解的意向,案件有了新的转机。8月10日,法官带着被告一起爬了6座山,实地查看现场,逐户查看损失情况后,被告给出了每棵树补偿10元的方案。部分果农考虑到时间及金钱成本,同意了被告的调解方案。当日,法官带领审判团队全体同志一直工作到深夜12点,28名当事人均拿到了民事调解书。法官进一步做好诉讼延伸工作,督促被告公司及时将补偿款支付到位,第二天,28名原告就收到了补偿款,为后续的调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看见有人拿到了补偿款,其他大部分想申请更换鉴定机构的果农也不再坚持,又陆续有47人到法院与被告达成调解。8月30日,最后未达成调解的8个原告撤回起诉,至此,该系列案件全部结案。
该系列案件的高效化解,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也得到了该公司对鞍山市优质高效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高度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