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我是鞍山人,去年11月,我在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租了一处房屋,和房东约定的租期是1年整。今年9月中旬,房东联系我说他把房子卖出去了,9月初就跟对方签订了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房东跟我商量,要退我1个半月的租金,让我马上搬出去,我应该搬吗?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倩: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你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还有1个多月的租赁期,房东与买房一方关于该房屋的买卖合同是在租赁合同之后签订的,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你完全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直至租赁期满。
民法典与你这件事相关的法律有这样三条: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另外需要提醒你的是,房屋所有权变动之后的租金,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应当交付于新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