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诉讼费作为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缴及退付环节是法院的重要工作内容,并纳入了最高人民法院质效评估指标考核体系。而在日常实践过程中,诉讼费交费途径较少,退费程序较为复杂,当事人需在多个部门窗口往返奔波,交费累、退费难、奔波苦。如果败诉方不履行诉讼费缴纳义务,需通过执行程序追缴,增加司法成本和法官的工作量。
鉴于此,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加强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基于“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目标,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交费、退费和催缴追缴的全流程跟踪管理,形成法院、财政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创建独特的诉讼费管理“大连模式”,满足诉讼费的规范管理、高效管理和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