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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维权岗”守护青春不偏航——新民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掠影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倪海亮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1-09-02 10:01

  近日,全国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发布通知,决定命名721家单位为2019年—2020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新民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荣列其中。

  让每一朵花蕾都能在遭受风雨后重新绽放……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针对青少年审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探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新方法、新措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成效显著。

  温情司法

  挽救“迷途羔羊”

  “法律就像隐形的铠甲,保护着每一个未成年人,法律也像指南针,给‘迷途羔羊’指引方向。”新民市法院副院长王卓文如是说。

  据悉,该院特别注重强化教育感化功能,积极矫治挽救犯罪未成年人。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该院聘请了社会调查员,对被告人家庭、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和心路历程。为避免犯罪未成年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特意建立了缓刑人员档案,最长间隔3个月采取与犯罪未成年人通电话、面谈等方式交心,全方位了解“迷途羔羊”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建立感情、真心交友,也会不定期地到其所在地了解情况。对犯罪未成年人在工作、学习、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及时与社区、团委、关工委、妇联等相关部门沟通,共同解决,形成多方联动、通力协作、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对于判处监禁刑的被告人,该院刑事审判庭每年组织回访,与家长们一同去看望这些孩子,除带去一些用品,还与他们促膝谈心,让他们积极改造、重燃希望。

  该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景连柱告诉记者:“对于未成年人的庭审,在法庭辩论后我们增加了独有的教育感化环节,法官们的真诚教诲往往使未成年被告人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在该院刑事审判庭,每一份犯罪未成年人的判决书都附有一封由法官亲笔书写的粉色纸笺。这是由该庭法官首创的“粉红色的书信”,书信上留有法官的联络方式,并贴心提示:在遇到困难时可寻求法官帮助……

  法润幼苗

  当好“司法园丁”

  新民市法院刑事审判庭为切实维护和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前移审判职能,强化法治宣传,把预防工作列为重点,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预防帮教的阳光照进“问题少年”的心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经常紧贴社会热点,不定期地在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和普法活动——针对网络上的校园安全及欺凌问题,法官从校园周边隐患和校园安全两个方面向学生们详细讲解防范技巧。通过现场即兴表演等形式,学生们在欢声笑语中掌握了“如何巧妙应对坏人跟踪”“如何将坏人拒之门外”“独自外出时注意事项”“用火用电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一系列普法宣传让学生们从小树立遵纪守法意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有效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

  护航成长

  实现“共建共治”

  为加强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保护,该院刑事审判庭明确在处理未成年人父母涉诉离婚、抚养权纠纷、抚养费纠纷、未成年人作为被害人的侵权等案件中,坚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全力维护青少年生命权、健康权、受教育权等权利,并为青少年维权开辟“绿色通道”。

  “针对未成年人父母没有争议,仅因为未成年人入学需要变更抚养关系的案件,我们适度简化诉讼程序,做到当天立的案子当天审、当天结,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该庭法官林述静介绍说,“针对未成年人作为被害人的侵权类案件,我们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人性化处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一起涉交通肇事罪案件中,被害人与怀孕的妻子共同乘车,事故使尚未出生的孩子失去了父亲。法官通过与被告人、车主、保险公司多次沟通,使四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让刚刚满月的孩子和母亲得到了合理赔偿。

  新民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功能,对短时间内同类案件比较集中的学校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提醒、帮助有关部门完善管理机制。某段时间,当地未成年人聚众斗殴事件频发,该院刑事审判庭及时向辖区内多所初中、高中、职业学校发送司法建议,与学校共同通过加强对学生心理疏导、加强校园周边纪律管理,有效地遏制该类型案件的发生。

  在关爱未成年人工作中,新民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们用爱心和耐心、诚心和细心守护着幼苗的茁壮成长,帮助一个又一个“迷途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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