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日前,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团委被共青团丹东市委、市精神文明建设办授予"青春力量——点赞集体"称号,中院团委书记林琳荣获"青春力量——点赞共青团干部"称号。
丹东中院团委坚持以党建带团建,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和青年工作特点,团结全院青年干警,为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连续三年荣获全市先进团委荣誉。
2020年以来,丹东中院积极发挥青年党团员作用,组建疫情防控"青年突击队",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攻坚战,青年干警发扬敢于担当、不畏艰险的精神,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站前列、做表率,事迹先后被辽宁法制报报道。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和党的理论宣传,机关党委、院团委组织青年干警成立了青年理论宣讲团,先后20余名青年干警参加,定期选取党的发展史、党内法规条例、政法英模等主题,以情景互动式党课、微党课等形式持续开展党的理论教育,在广大党员中引起强烈反响,取得良好效果。
为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丹东中院成立以青年干警为主体的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十四个诉讼服务窗口,三个绿色服务通道,实现诉讼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被团市委授予 "青年文明号"称号。
丹东中院团委表示,将以本次表彰为契机,勇于担当,锐意进取,进一步团结和带领广大青年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赤诚之心、昂扬之姿、奋进之势,踏出坚定坚实的步履,为丹东法院事业发展继续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