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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讲法律 你问我答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1-08-16 10:12

  李女士:你好!我跟我老公是2019年结婚的,结婚的时候他家买的房子,是他父亲全款购买的。去年底,他父亲把这个房子过户给我老公了,现在我们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请问这个房子有我的份额吗?

  辽宁仲领达威律师事务所 游会荣律师:主要看他父亲把这个房子过户时采取的是什么形式,如果是赠与的话,双方应该签订赠与合同,条款中没有指明给夫妻哪一方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条款中指明赠与夫妻其中一个人的,就是这个人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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