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近日,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统一配发社区矫正工作证件。
辽宁省社区矫正工作证件是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证明身份、开展工作的权威证件,证件分为社区矫正执法证和社区矫正工作证两种。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对拟配发社区矫正工作证件的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得发证或暂缓发证。社区矫正工作证件申领和发放工作完成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将统一持证上岗、亮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