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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破嘴调“千家事” 跑断腿解“万户忧” ——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慕岩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阜新记者 孙程超 | 发布时间: 2021-08-09 10:03

  她不怕事,面对突发性的矛盾纠纷敢于啃“硬骨头”,沉着冷静从源头化解;她不怕苦,面对疑难棘手的矛盾纠纷俯下身子,仔细勘查现场、制定处理方案;她不怕烦,面对千头万绪的百姓家常事跑断腿、磨破嘴,最终让双方当事人满意。她就是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慕岩。

配文2

慕岩(中)在工作中

  “枫桥经验”的践行者

  一个人的力量是微小的,众人的力量是无穷的,要想把人民调解工作做优、做好、做得更长久,不仅需要精兵强将,更需要一个健全的体系。本着这样的初衷,慕岩建立完善“街道、社区(村)、组、户”四级调解网络建设,形成“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的人民调解工作格局。在抓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还着重抓社区(村)级调解组织建设。全城区街道8个社区、2个行政村均成立调委会。3年来,这些调委会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20余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8%。

  慕岩结合城区实际情况,立足基层维稳一线,学习吸取“枫桥经验”之精髓,牢牢把握“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核心理念,在工作中摸索、创新和发展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方式,不断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和新需要,用行动践行“枫桥经验”,更好地服务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

  群众的贴心人

  在调解工作中,有些当事人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少,反复地咨询一件事,慕岩都能做到不厌其烦,耐心解答。

  2020年2月,一位老人“王某”来到调解委员会咨询丧葬费分配问题。过了两天老人又来了,并且特意强调,是为自己邻居问的,老人称,2014年他的邻居张某和丈夫李某居住的平房回迁,张某添了3万元买了一套42平方米的房子,将房屋登记在女儿名下。张某去世后,女儿将李某赶出去,不让其居住,称房屋是母亲留给自己的,李某无权居住。慕岩为“王某”解答完问题后给“王某”所在社区打电话,了解到原来“王某”就是张某的丈夫李某,李某怕家丑外扬,特意说是自己邻居家的事。慕岩对父女二人进行调解,最终,女儿同意老人搬回住处,女儿每月支付给老人300元赡养费。慕岩用她的细心和耐心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纠纷,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认可。

  平安和谐的守护者

  疫情期间,慕岩被分配在一线,她入户走访居民的同时,随身揣着一本民情记录本,了解居民情况,对居民进行矛盾纠纷排查。

  慕岩说,群众工作无小事。家庭矛盾、邻里关系、土地纠纷等,有些看似事情不大,但每件事情如果有群众反映了,不去处理或是处理不当,都可能会变成民转刑案件。

  把群众当亲人、把工作当生活,帮群众解纠纷……办公室里的一卷卷调解档案、一次次回访历程、一摞摞荣誉证书,无不见证着慕岩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显著业绩,她用热心、真心、耐心谱写了一曲人民调解工作的和谐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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