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先后与6家调解组织的60余名调解员签订协议,参与法院诉前委派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工作。今年6月再次实现新突破,与中国人民银行葫芦岛市中心支行联合成立金融纠纷调解室,设立在葫芦岛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内,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成功调解6件金融纠纷案件,涉案标的达6.7亿元。
调解室工作人员正在服务群众
“这是你们单位进行诉讼的风险评估得分,我建议走诉前调解程序。”在诉讼风险评估机前,速裁法官给立案当事人进行诉讼风险评估;金融纠纷调解室内,金融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在线调解,引导当事人查找金融借款合同的相关条款,讲解逾期后的利息、复利及罚息等;速裁法庭外,刚拿到调解书的当事人激动地说:“真的没想到,走诉前调解程序仅一天时间纠纷就解决了,还拿到了调解书。”这是记者日前在葫芦岛中院诉讼服务大厅内看到的3处金融纠纷调解的场景。
葫芦岛中院成立金融纠纷调解室,是借外力、挖内潜、搭平台、聚合力,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精准对接行业调解和专业调解的重大举措;是葫芦岛中院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丰富多元解纷“菜单库”,保障好群众合法权益,服务好金融企业需求,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措施;是促进金融机构提高管理水平的有力手段。金融调解室的成立,标志着葫芦岛市金融纠纷调解步入专业化、多元化新阶段。
“我们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方位、立体化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纠纷化解渠道。”葫芦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淑俐说。成立金融纠纷调解室,建立健全覆盖面广、适应性强、高效便民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体系,充分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一站式对接、多元化协同、专业化互动优势是推进金融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举措。
工作中,针对一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大、合同约定相对明确、专业性强的特点,主动对接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派调解员参与金融纠纷调解。在流程上,先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对当事人做诉讼辅导,引导当事人采取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同意诉前调解的,涉及到金融的专业性问题,邀请金融机构的专业调解员做相关调解工作。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出具调解书的,可由速裁法官直接出具调解书。
王淑俐表示,葫芦岛中院将充分发挥调解室“一站式”多元化解金融纠纷的优势,与银行等相关行业调解资源密切配合,促进更多金融纠纷在诉前化解,进一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将持续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扩大对接单位,丰富专业化联合调解“菜单库”。同时,借助司法行政部门派驻的调解员,有效开展诉中委托调解工作,着力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用调解室的小“杠杆”撬动金融纠纷“大冰山”,努力为优化葫芦岛市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