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郭法官感谢您!不仅解决了我的案子,还帮助我解决后顾之忧……” 82岁的姜某在儿子薛某某的陪同下特意来到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对执行事务中心郭丹法官表示当面感谢,并说出自己心里话。
前不久, 申请执行人姜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振安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儿子薛某某按调解书给付赡养费。法官郭丹拿到卷宗后,立即传唤薛某某,薛某某本人年过花甲,且自称身体多病,无经济来源,无力支付每月350元的赡养费。郭丹通过网络查询薛某某无可供执行财产后,又到其家中进行实地查看,发现薛某某生活较为贫困。姜某表示,她知道儿子生活困难,但其他子女相互攀比,没办法才申请执行的。郭丹多次做薛某某工作,最终薛某某在子女的帮助下,将拖欠的赡养费2800元交给了姜某。
虽然案件结案了,但考虑薛某某日后仍然无力支付赡养费,为了从“根”上解决姜某的赡养问题,郭丹与姜某其他子女进行沟通,最后各方均同意姜某以后与薛某某共同生活,薛某某负责照顾姜某生活起居,用以抵付赡养费,其他子女保证按时支付赡养费。至此,耄耋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