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向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热情贴心的诉讼服务,法库县人民法院因地制宜,在保证审判执行质效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地区审判工作的特殊性、企业聚集地区人员的密集性,针对农民农忙季节无暇诉讼以及企业“上班族”工作时间应诉不便等特点,制定出台了《关于开设假日法庭、夜间法庭的操作办法》。形成了“假日法庭”“夜间法庭”与“巡回法庭”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多层次、多维度进行审判调解,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7月14日晚间,该院大孤家子人民法庭的灯依然亮着,副庭长王晓伟正在启用“夜间法庭”,针对两起返还土地补贴纠纷进行开庭审理。两起案件被告均为农户,白天在田间劳作,为了不影响农民耕种,法庭主动调整时间,下班后进行庭审,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并当庭达成调解协议,顺利结案。
原告王某与被告孙某离婚纠纷一案,因被告忙于生计,白天需要往返沈阳跑运输,无法到庭应诉。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及参诉意愿,该院秀水河子人民法庭副庭长周峰运用“假日法庭”模式,在周末休息时间开庭审理案件,经过耐心细致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对债务承担和财产分割进行了处理。“法院能在休息时间安排开庭让我们感到十分暖心,这是真正的为民想、解民忧。”双方当事人在庭审结束后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下一步,法库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法庭建设力度,将人、财、物向法庭倾斜,全力打造“枫桥式法庭”,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使公平正义不仅能够实现,且以最快最便捷的方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