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们夫妻双方不能在一起生活了,但大家把我们的后顾之忧都解决了,我们也不怨恨了,将来都各自好好生活。”5月24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携手鞍山市妇联,依托“五位一体”诉调对接机制,广泛引入各界调解力量,成功调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离婚财产分割成难题
刘某(女)与钟某(男)婚后无子女,在4年的婚后生活中双方时常因琐事争吵。刘某曾于2020年2月起诉离婚,一审法院驳回了刘某离婚的诉讼请求。6个月后,刘某再次起诉离婚。法院最终判决准许离婚,并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驳回了钟某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对钟某提出的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因涉及案外人权利未予处理。
一审判决后,钟某不同意离婚,并主张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婚房为其个人出资购买,且为办理结婚事宜及购买婚房借外债60余万元,要求刘某共同承担,婚前支付的彩礼也要求刘某返还。钟某以此为由上诉至鞍山中院。
多方联动共同解心结
经过立案大数据分析研判,二审法官认为该案双方矛盾突出,争议较大,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引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五位一体”诉调对接机制,邀请市妇联、婚姻家庭导师和律师共同参与调解工作。鞍山中院第二速裁团队、家事法官工作室随后与市妇联、婚姻家庭指导师、律师召开联席会议并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
在多方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认识到了各自在婚姻中的缺点和不足,经过慎重考虑,最终还是选择结束这段婚姻,并商议决定房屋权属归钟某所有,钟某给付刘某相应的房屋价款,钟某承诺其主张的共同债务由其个人承担。签署调解协议后,钟某当场给付刘某房款25万元。
财产纠纷“一站式”解决
虽然案件调解工作已经结束,但是为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法院又将司法服务进一步延伸,一方面,由案件主审法官廖晓艳与钟某主张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进行了视频连线,取得债权人不再向刘某主张债权的承诺并将视频附卷留存,减少了刘某的诉累;另一方面,在了解不动产登记中心更名过户需要归档卷宗中民事调解书送达证的复印件后,主审法官和书记员第一时间完成卷宗归档,方便钟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该案至此以调解的方式圆满结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太感谢法院和妇联所做的工作了。”
据了解,鞍山中院与市妇联还将指导辖区基层法院和区妇联持续推进“五位一体”诉调对接机制常态化开展,不断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