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工作要求,为有效遏制干预过问案件行为,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抓住“关键少数”、坚持“全员覆盖”,采取“七大绝招”,坚决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从“被动填”到“主动填”。铁岭中院党组通过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全院干警大会、党风廉政建设会等,传达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具体要求,党组书记带头抵御违规干预过问行为、规范自身交往行为,带头落实记录留痕、请示报告等制度。铁岭中院党组有记录填报100%,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确保吃深吃透政策,从“要我填”到“我要填”。铁岭中院建立专题学习培训制度,通过“三会一课”,讲清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让干警真正认识到这是保护自己、保持本色、防止被围猎的一项重要举措。
强化宣传引领,提高公众知晓率和支持度。铁岭全市两级法院统一行动,制作安装体现本院特色的“违反防止过问‘三个规定’”手机彩铃;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微视频和宣传漫画;诉服中心、电梯口、餐厅等多点位设立宣传展板,扩大宣传、方便学习;利用微信工作群,定期发送“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做到常学常新。
高起点谋划,精细化管理。铁岭全市法院将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相结合,以重点工作为引领,把“三个规定”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以监督管理为保障,把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绩考核、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以约谈承诺为助推,确保全员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排查“三个规定”长期零报告干警,约谈长期零报告填报干警52人。
多措并举、全面排查,做到如实填报、应报尽报。以信息化大数据为手段,全面排查违规代理案件人员,开展“三个规定”内外部人员插手过问案件及违规代理案件相关内容回访倒查。
促高标准推进,保高质效提升。全市法院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促进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铁岭中院通过《三个规定操作规程》,建立“问必报”“周督办”“月汇报”“季报告”和“零填报”制度;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晋职晋级、评先选优评价体系和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工作体系;建立“三个规定”填报卡,随卷装订,合议庭评议时,审判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均应填报,做到一案一填写、一案一提醒、一案一反馈,强化办案环节全程填报;建立履职保护制度,严防对法官打击报复陷害;在诉服中心宣传展板上,公布“三个规定”监督电话、邮箱、微信等,多渠道随时接受投诉举报和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