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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地头化解“一条垄”纠纷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崔婉楠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1-04-15 10:14

  “群众事,无小事!哪怕只是一垄地的矛盾,也要想方设法为老百姓解决。”法库县人民法院秀水河子人民法庭副庭长周峰给记者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去年10月,法库县卧牛石乡麻子泡村村民丁某来到秀水河子法庭起诉同村村民吉某,要求其归还0.08亩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赔偿损失200元。丁某说,两家田地相邻,到了秋收时节,吉某硬是多割了“一条垄”的玉米,并称这一垄地应归自家所有,现在收回……通过进一步了解,周峰得知,两家本来十分和睦,耕地各自种了20多年,突生嫌隙必有隐情。为了从源头解开两家的“疙瘩”,第一次开庭后,周峰没有急着结案,而是打开村镇联络簿,第一时间联系到了该村村委会主任。

  通过沟通得知,去年该村换发了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吉某新证上的土地面积增加了,他自认为增加的面积就是挨着丁某家的那一垄地。为此,吉某多次反映称丁某占用了自家耕地,村委会做了许多调解工作,但吉某始终固执己见。

  周峰回忆称,第一次到两家田地里勘验是初冬,一场小雪过后,垄数没办法查清。转过年,周峰便早早开始“谋划”量地。“这个时机非常关键,早了查不清,晚了影响春耕。”周峰告诉记者,旱田的耕种时间是每年4月中旬,3月下旬两家都翻过了地,垄宽十分明显且易测量。与村委会及原、被告双方打好招呼后,周峰按原定计划下村量地,在多方共同见证之下,周峰用米绳先测量出土地的总宽度,再找到双方争议的地界,经测量,在未计算“一条垄”的情况下,吉某家的土地宽度已经远大于台账记录的宽度……面对确切的数字,吉某仍然不同意返还土地和赔偿原告损失。为了让双方当事人打开心结,周峰站在两家田地的分界线上对吉某释法说理。在谈到赔偿损失时,周峰表示自己可以代赔100元,感到羞愧的吉某连连摆手拒绝:“那可不行,法官帮我们做这么多事,这个钱该我掏。”经过1个多小时的调解,丁某当场撤诉,一场因“一条垄”引发的纠纷就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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