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9日,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辽宁代表团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在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的工作报告时,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作为列席人员,专门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谈了自己的看法。
郑青说,营商环境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素,也是城市竞争、区域竞争的核心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之举,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全力推进。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使命,特别是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
郑青表示,今年,全省法院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从六个方面打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组合拳。
强化教育,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能停留在会议上、文件里,要切实落实到全省万余名干警的思想上,落实到每年上百万案件的办理中,通过公正审理一个个案件的累积,让司法的温度惠及市场主体和社会。
公正司法,营造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的良好环境。要依法打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依法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坚决贯彻诚信理念。
评估在先,有效避免执法办案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建立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的评估制度,将评估工作纳入办案必经程序,把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
加强监督,完善健全法院营商环境投诉机制。营商环境建设成效要以市场主体感受为标准,要把让市场主体满意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为企业办事、咨询等提供一站式服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把“三个不用找关系”的相应机制落地落实。
“府院联动”,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件,助力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依法妥善化解行政纠纷,解决“新官不理旧事”等问题,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和行政审判白皮书作用,助力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建设。
典型引领,在正面宣传中积极营造法治良好的浓厚氛围。大张旗鼓、旗帜鲜明地宣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举措和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宣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增强市场主体到辽宁投资创业的预期和对法治环境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