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法考”申请人应于1月25日至2月3日到受理机关指定现场提交申请材料,1月13日至17日,营口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解答电话咨询关于申请地选择、学历填报、证明人、预约日期等相关问题100余次,咨询人满意度100%。
营口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服务“法考”审核环节井然有序
营口市司法局通过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公告,通知现场提交申请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网上预约每天限30人,实现错峰发放;申请人员可根据个人时间安排选择时段,实现错时预约。
1月25日,现场提交申请审核开始,营口市司法局细化服务措施,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要求,划分登记测温区、等候区、审核办理区。在登记测温区,安排专人检查申请人是否佩戴口罩,指导申请人扫行程码、健康码、测体温、填写登记表。在等候区,申请人排队间隔始终保持在1.5米以上。审核办理区始终保持只有1人,做到有序流动、秩序井然。在提交申请现场只需扫描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并签字确认,申请人仅需20秒即可完成申请,确保疫情防控与服务工作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