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总结梳理沈阳两级法院2016—2020年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的总体情况,发布《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2016—2020)》,针对沈阳市劳动争议纠纷处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六条建议。
数据显示,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特点有:仍有大量的因企业改制引发的下岗、买断工龄、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等劳动争议诉至法院;侵害劳动者基本权益的问题依旧突出,劳动者的核心权益保障仍需加强;过度维权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缺乏理性认识,滥用诉讼权利;案件诉讼请求多,只有极少数案件是单一诉讼请求,绝大部分案件至少包括两种以上的诉讼请求;新类型案件呈现增长态势,涉及网络外卖平台与骑手之间确认劳动关系等的新类型案件日益增多;电子证据普遍化引发劳动者举证及案件事实认定困难。
五年来,沈阳两级法院立足化解劳动争议核心工作,努力提升裁审质效。尤其在去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尽快处理案件,让劳动者安心就业,劳动争议审判庭大力开展网上开庭、线上调解,各项审判指标不仅未受疫情影响,反而大幅提升。
根据沈阳地区劳动争议纠纷处理存在“诉讼周期过长,程序繁琐,劳动争议当事人诉累较重”“新业态下劳动关系认定困难”等问题和不足,沈阳中院提出了六条建议:建议将各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情况纳入全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中的信息和统计数据的交流;建议与沈阳市总工会加强工作协同,深化党委、政府主导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法院、司法局、仲裁委、工会等部门多方参与的多元化劳动争议联调机制建设;建议劳动监察部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广泛运用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解决劳动争议;建议行业协会强化行业内自律约束机制,对行业内存在的用工普遍共性问题尽早预警、及早化解;建议企业全面规范用工管理制度,将劳动用工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重点予以谋划;建议劳动者全面深入理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坚持理性维权。
相关链接:沈阳中院发布2016年-2020年劳动争议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