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日前,沈阳中院建设、上线审判监督管理平台。
据悉,审判监督管理平台是“2020年全省法院应用示范工程”之一,分为3个模块,分别是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系统、院庭长监督管理系统和静默化流程监管系统。
去年上半年,沈阳中院即完成需求分析及平台总体开发建设工作,目前,该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并在沈阳市两级法院全面推广使用。
其中,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实现自动监管案件18件;院庭长监督管理系统完成诉前监管272次、立案监管306次、审理监管318次、执行监管158次、上诉监管189次,充分彰显了法院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