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辽阳中院三年审结涉黑恶案件七十二件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辽阳记者 冯羽竹 | 发布时间: 2021-01-13 11:54

  本报讯 1月8日,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全市两级法院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情况、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发布。据悉,辽阳中院以“一十百千万”行动为主线,以“六清”行动为抓手,持续聚力“案件清结”,聚焦“黑财清底”,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两级法院如期完成“六清行动”的“案件清结”目标,三年中审结涉黑及保护伞案件12件、125人,涉恶案件60件、239人。其中,10件涉黑案件,判处财产刑金额共计1274万余元,追缴违法所得及退赔赃款3010万余元;60件涉恶案件,判处财产刑金额共计1257万余元,追缴违法所得及退赔赃款617万余元。

  三年来,辽阳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院院长、主管副院长担任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长,依法对犯罪组织中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严惩重判,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做到宽严有别、罚当其罪。同时,辽阳市两级法院都建立了台账制度与信息沟通机制,配备专门联络员,与公安、检察机关协同作战,建立“并联式”办案模式,在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与公安、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协作,确保案件的审判审理质效。针对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社会管理和行业监管薄弱环节,按照“一案多发、应发尽发”的工作要求,辽阳市两级法院已制发180份司法建议书,涵盖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教育卫生等多个部门,这些司法建议已全部得到回复。

  据悉,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束后,将转入常态化模式,辽阳市两级法院将继续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黑恶势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为创建和谐平安幸福辽阳贡献力量。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