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5日,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信息化法庭,采取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审理兰某等21人毒品犯罪案件。
据悉,在铁岭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铁岭中院将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造为信息化法庭,利用公安加密视频会议系统,使法庭现场与各羁押被告人场所建立实时视频连线,实现了疫情防控与案件审判并向开展的良好效果。既解决了被告人不能现场参加庭审的困难,同时又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加快了办案进度,提高了审判质效。
由于此案涉及被告人较多,分别羁押在铁岭市看守所和铁岭县看守所,合议庭及时为18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另有3名被告人自行聘请辩护律师),铁岭中院、市公安局统筹保障安保警卫和远程视频庭审系统运行工作,保障案件庭审在看守所和临时法庭同步高效进行。
庭审中,法官、检察官、辩护人和1名被告人与身在不同看守所临时讯问室的20名被告人“隔空对话”,“面对面”无障碍交流,依法进行了各项庭审程序,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