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1月16日,台安县人民法院邀请县域内十几家民营企业代表参加“优化营商环境”主题企业家座谈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德水带领部分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前,民营企业代表在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成仁的陪同下参观了台安县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执行指挥中心、警体活动室、党员活动室。座谈会上,吴成仁向民营企业代表通报了《台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八项措施》,对全面贯彻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企纠纷、及时实现企业胜诉权益、依法保障企业诉权、加强沟通联系、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加强司法宣传八项措施进行了详细说明。
参会民营企业代表充分肯定了台安县法院为维护和谐稳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所做出的积极努力,认为法院通过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审判质效,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与保障,对法院在服务民营企业上所做的工作和努力表示感谢。代表还围绕企业的发展现状和法律需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就企业涉诉案件现场进行法律咨询,院党组成员杨博、王莹、立案庭庭长闫志刚进行了解答和回应。
于德水表示,台安县法院继续扎实开展“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断提高涉企纠纷办案质效,依法及时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创建更加公平公正、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建立联络员制度,拓宽法院与企业的联络渠道,及时解决企业的司法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