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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展现基层社会治理大作为——记康平县人民法院张强人民法庭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刘丽秋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0-11-12 09:48

  近年来,康平县人民法院张强人民法庭把“枫桥经验”植根在基层,探索出一个多元化、立体化、网格化、精细化的特色纠纷解决机制,各项司法服务越来越高效、越来越便民,人民群众省时省心,小法庭展现出基层社会治理的大作为。

  法庭改造升级 打造示范调解室

  张强人民法庭始建于2004年,受资金限制,建成后一直没有进行改造,房屋破损严重,并存在漏水、电路老化等安全隐患,工作环境艰苦。

  2019年,康平县法院对该法庭进行了改造,面貌焕然一新,极大地改善了法庭诉讼服务环境和审判办公环境,为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司法需求提供了良好的物质保障。

  该法庭建设“和文化”调解室,把“和文化”融入调解工作,组成“法官+书记员+调解员”调解队伍,升级多元解纷软硬件,同时把家事案件调解融入“和文化”调解室,把家事审判与中国传统“和文化”结合,打造了气氛温馨、主题鲜明、特点突出的示范调解室,让“和谐的阳光”温暖每一位当事人。

  此外,今年5月以来,该庭法官多次下乡进行民法典普法宣传,营造了学法守法、学典用典的良好氛围,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加强巡回审判 提升调解效率

  张强人民法庭在辖区的30个行政村下设网格员,对村民反映的涉农纠纷由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再由法官介入诉前调解,有效地节省了司法资源、提升了调解效率。 

  该法庭积极转变工作思路,由原来的“坐堂办案”转变为“主动司法”,通过下乡送达、下乡调解、下乡开庭,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和村民家中,及时有效化解了各类涉农纠纷,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以实际行动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在李某元与刘某智林地权属纠纷一案中,法官在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深入田间地头调解、勘验,就地解决矛盾纠纷;在王某诉张某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一案中,因为原、被告双方为邻居,案件需要勘查现场,为方便当事人,法官直接到当事人家中进行庭审,方便了当事人,提升了矛盾纠纷解决效率。该法庭加强与多部门对接,构建的“人民法庭+”模式,打造了矛盾纠纷多元共治体系,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加强服务保障 为企业保驾护航

  张强人民法庭为民营企业开通快审快结“绿色通道”,依法保护企业的诉讼权利,对涉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集中宣判,有效提升了审判效率。在开展“万人进万企”活动中,该法庭法官深入民营企业走访调研,不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解决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企业合法规范经营、避免合同纠纷、正确起诉应诉、妥善化解纠纷提供了有效指导。

  自2018年以来,张强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1039件,结案930件,结案率达到90%,持续保持“快办案、零超审”的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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