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拖欠两年的工资终于拿到手了,感谢法院执行局!”徐某、李某等人手里拿着11.2万元工资款,脸上洋溢着笑容。
2018年,徐某、李某等36名农民工受刘某雇佣,负责楼体保暖工程。工程结束后,刘某以暂时手中没有钱等种种理由拖欠徐某、李某等36名农民工11.2万元工资。多次讨要无果后,徐某、李某等人将刘某告上法庭,经法院判决,刘某给付徐某、李某等36名农民工工资11.2万元。判决后,刘某未履行生效判决,徐某、李某等人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向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要求履行判决义务,刘某迟迟未履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冻结刘某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要求刘某履行法院判决,并告知刘某长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可能触犯刑法的法律后果。最终,通过执行干警采取冻结等强制措施及多次做其思想工作,刘某同意按约定的还款日期给付农民工工资。在约定时间内,刘某将全部拖欠的11.2万元的农民工工资送到法院。在法院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农民工拿到了工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