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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浑南、苏家屯法院学习“三个规定”规范行为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王佳宁 张莹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0-10-29 09:40

  本报讯 日前,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开展学习《法官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等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浑南区法院各党支部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方式继续深入学习,将相关制度规定印制成册分发给全院干警,要求全院干警加强日常学习,提高遵守各项制度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自各项规定实施以来,该院干警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自觉履行任职回避制度以及各项交往行为规定。

  苏家屯区法院对《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典型案例通报》等内容进行全文传达,引导全院干警汲取深刻教训;组织全院干警集中申报亲属从事律师执业的情况,建立工作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并在公示栏上进行公示;随机抽取本年度已结案件,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廉政回访,询问了解承办法官等执行廉政纪律规定情况……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该院全体干警学习“三个规定”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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