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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群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强调 全面落实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任务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严怡娜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0-10-14 10:46

  本报讯 在日前召开的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强调,全省法院要全面落实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任务,从七个方面积极探索完善制约监督体系的机制内容、要求和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张学群指出,要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的重要意义。聚焦司法责任制改革放权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发力点、结合点,按照以完善党的领导监督机制为统领、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发挥诉讼程序制约监督功能、完善主动对接外部监督机制、提升智能化监督管理水平的总体安排,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

  张学群强调,要积极探索完善制约监督体系的机制内容、要求和方式方法。全省法院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对审判权力的制约监督,探索推进完善制约监督机制的路径方式,注重提升制约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契合性,在更高层次实现审判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监督的结合、公正与效率的统一。要充分发挥党组领导监督作用。各级法院党组要牢牢把握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自觉接受党委及党委政法委的领导监督,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好党组统筹全局、把握方向、推动工作、促进业务的领导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内部督察机构在制约监督中的作用。推动建立健全与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抓住司法腐败易发多发关键环节,综合运用司法巡查、审务督察、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制约监督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大数据研究应用、完善以办案结点为依托的自动化监管机制、在智慧管理平台建设上下功夫。要充分运用办案实绩考核评价在制约监督中的作用。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日常监督管理和工作人员平时考核,促进形成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广大干警时时警醒、自我警醒。要更加注重信访接待、来信办理在制约监督中的作用。高度重视群众监督工作,要把信访接待、办理群众来信工作作为落实“三个不用找关系”的重要举措,把信访接待、来信办理与判后答疑、法律释明结合起来,主动化解矛盾,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优化用好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充分发挥阳光司法机制作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委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群众监督,让广大干警习惯于在受监督约束的环境下开展工作。要有效发挥院庭长在办案制约监督中的作用。推动建立以解决长期未结案件为主要内容的院庭长案件调度机制,健全“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把“四类案件”作为监督重点,加强督办、严格管控,切实解决好“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的问题。要不断强化案件评查在制约监督中的作用。探索推进完善案件评查信息化模式,将评查结果与业绩考核、评优评先、绩效奖金发放挂钩,倒逼办案人员严格依法公正办案。要切实用好办案流程节点管控和审限控制在制约监督中的作用。结合“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和“双激励”通报机制的实施,从立案程序开始,对各个节点都要实施重点监控,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的监督指导职能,优化民事、行政案件级别管辖制度。要充分运用责任追究在制约监督中的作用。进一步健全法官惩戒机制,严格区分审判质量瑕疵责任与违法审判责任,探索建立惩戒委员会专业审查前置机制,始终把司法权置于严格的监督制约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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