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抚顺市司法局通过强力推动和深化“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融合司法行政代办点、公共法律服务站、个人调解室各项建设,将司法行政各项功能延伸至社会治理末梢,通过群众“说事、议事、评事”并举,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使“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就“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工作亮点以及特色,本报记者专访了抚顺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月。
李月
记者:抚顺市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的总基调是什么?
李月:市司法局将“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作为落实“重强抓”的重要手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效途径、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强力推进,在全市每个行政村依托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切实把“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成为群众搭建开门说事、评理调事、便民答事的平台。
通过“村民评理说事点”的社情民意汇聚点、干群关系联络点、矛盾纠纷调处点、法律援助代办点、法治建设推进点的“五大作用”,全面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的渠道,更好地服务于民,圆满回应了群众的诉求和关切。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抚顺市建设“村民评理说事点”的一些特色做法。
李月:在“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过程中,市司法局充分整合律师、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组建专业法律团队,持续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保证每一个村至少有一名优秀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为“村民评理说事点”提供法律服务支撑。
各县区司法局不仅发挥了乡村人民调解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还结合各自实际,选用在群众中威望较高的老党员和“乡贤”“村贤”“能人”作为调解员,有的县区和村屯还把“村民评理说事点”建在了小卖店、棋牌室等村民聚集地,既接地气,又异彩纷呈。同时,我们围绕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等矛盾易发领域,引导评理说事调解员勤进村、勤跑腿,田间调解、地头宣传,确保服务前置、关口前移,真正将“村民评理说事点”建成民意诉求“直播间”、干群关系“连心桥”。
清原满族自治县司法局司法行政代办点,以人民调解为切入口,充分整合调动各级各类法律服务人员,将司法行政办事机构直接延伸到村民和居民组织,在村和社区建立司法行政代办点,促使司法行政的所有人力、物力、财力得到全面整合,拉起了一个覆盖全县的法律服务网,真正推进了司法行政关口前移,把法律服务真正送到了群众的家门口。目前,作为司法行政延伸到基层的触角,司法行政代办点已经覆盖了清原县全部的188个行政村和13个社区,对全市其他县区有积极标杆示范作用,非常值得铺开和推广。
在打造更加规范的服务平台中,我们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进一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再下沉,全力为办事群众营造最优办事环境,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普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了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效应”整体提升。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85个“个人调解工作室”,配备人民调解员86人,建成率达121%,建成率和人员配备率居全省前列。
记者:现阶段抚顺市“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取得了哪些成效?
李月:截至目前,我市建成“村民评理说事点”585个,建成率达100%,提前半年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不仅让“村民评理说事点”成为广大群众说理议事平台,更成为我市司法行政服务广大群众的“桥头堡”。
8月12日,市司法局在清原县召开了全市加强“两点一站一室”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将“村民评理说事点”、司法行政代办点、公共法律服务站、个人调解室相融合,装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大盘子”,使司法行政工作得到更加系统化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