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0日,被执行人孙某兴主动来到建昌县人民法院,将2万元现金交给执行法官,一起执行案件得以执结。
2019年6月12日,建昌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原告孙某兴与被告朱某升离婚;原告孙某兴返还被告朱某升彩礼款2万元。因孙某兴未能如期履行法院判决,朱某升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局按程序对孙某兴施以限制高消费的措施。迫于“限高”的不便和法律的强大压力,孙某兴主动将执行款交到执行法官手中。
本报讯 8月20日,被执行人孙某兴主动来到建昌县人民法院,将2万元现金交给执行法官,一起执行案件得以执结。
2019年6月12日,建昌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原告孙某兴与被告朱某升离婚;原告孙某兴返还被告朱某升彩礼款2万元。因孙某兴未能如期履行法院判决,朱某升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局按程序对孙某兴施以限制高消费的措施。迫于“限高”的不便和法律的强大压力,孙某兴主动将执行款交到执行法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