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部门是法院这座大厦的地基,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处长何兴海就是这座大厦地基离不开的一块砖,他立足岗位尽职尽责,为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全面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2019年,他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相比在“前台”的法官审判工作,在计财、后勤工作岗位上的何兴海注定要像绿叶一样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像陀螺一样任劳任怨、运转不停……
何兴海
提升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了解何兴海的人都说,获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这个荣誉他实至名归。
1985年10月入伍,2003年9月从部队转业到法院工作,从军的经历让何兴海办起事来雷厉风行又有条不紊。
持筹握算,利析秋毫。
他坚持从大局出发制订全年预算,做到准确无误,确保资金保障满足需求。“主管财务工作,我就想要把后勤服务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具体化,使保障工作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可持续的实绩。”何兴海说。
为了把法院有限的经费用到最需要的地方,何兴海积极借鉴省内其他法院的经验和做法,起草和完善了《法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定经费开支的审批程序,增强了经费开支的计划性、合理性和科学性。随着政策的变化,他还随时调整规定,去年出台的《市中级法院机关差旅费和市内交通费收支等事项管理办法》《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对差旅费、医疗费、通话费和接待费等经费及各类专项经费按照开支的需要逐一进行了细化。
锦州中院连续9年获得省高级人民法院财务统计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称号,2016年,何兴海荣立三等功1次。
以服务的形式做好管理
在司法改革的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系统化程度越来越高、审执任务越来越重,相应的服务要求也在提高,后勤管理部门往往掌管着法院的财、物,是确保审判工作正常运转的关键,如何搞好法院后勤管理体制的改革,真正实现全面、高效的优质服务是何兴海一直思考的问题。
“把服务放在核心的位置,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这是何兴海的工作要旨。
权力就是责任,有责就要担当。
近年来,何兴海收集各类意见建议近百条,报请院党组批准,根据实际情况整改落实,暂时无法整改的,列出清单,逐步整改落实。“特别是近年来,由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法院设备、装备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工作量也随之剧增,这需要的不仅仅是细致与耐心,还有加倍的责任心。”何兴海如是说。
近年来,为改善基础设施,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提高服务审判工作能力,在何兴海和全处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新建了安检大厅、刑事审判法庭,更新了所有审判法庭的制式法台法椅、210套干警办公桌,改造了文印中心,购置了大型法律文书输出印刷设备,完成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和10个党支部的党员活动室建设。
解除同事后顾之忧
作为后勤保障部门,何兴海随时关注干警们的所想所需,努力为他们解决生活中的难题。
去年,锦州中院招录了一批工作人员,这些年轻人中很多人家在外地,因为收入低、租房费用高,面临生活上的困难。何兴海向院领导提出了改造部分办公室作为单身宿舍的设想,并得到了支持。很快,10间宿舍建成投入使用,并配齐了卫生间、电视、空调、网线……解除了这部分同志的后顾之忧。
“后勤工作就是当好铺路石,需要的是默默无闻的勤干实干,少说多想多干。”何兴海说。后勤保障队伍也需要职业精神,形成后勤人团结向上、奋勇争先、默默奉献的大好局面,从而让全院上下成为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有传统又有创新的生动活泼、雷厉风行、紧张快干的工作局面,不断推动机关各项工作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