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定义务。但却常常有子女众多却没人愿意赡养老人的情况发生。近日,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就受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案件。
原告徐某今年已经91岁了,丈夫于十多年前去世,七名子女又互相推诿,没人愿意将老人接到自己家中赡养,徐某无奈之下将子女们告上了法庭。
承办法官李红接到该案后,第一时间到原告位于乡下的住所探望老人了解情况,得知老人的大儿子已过古稀之年,最小的女儿也50多岁,七个子女的家庭经济状况都不富裕。李红在和徐某沟通时,徐某一直表示若不是因为自己生病实在没有办法,她是非常不愿和子女对簿公堂的,怕此事对子女的名誉产生影响,又怕七个子女因此事而再生嫌隙。
李红理解老人的难处和苦心,于是分别与徐某的七个子女取得联系,逐一了解他们对赡养老人的想法,由于徐某的大女儿和二儿子居住地很偏僻,电话又难以沟通,李红驱车四个多小时到两家了解情况并进行调解。
此案开庭当天,徐某的七个子女均到庭参加诉讼。李红在开庭前又再一次耐心细致地与他们进行沟通协商。法官入情入理的劝说,使原本因此事产生隔阂的他们渐渐敞开心扉,均表示并非不愿赡养老人,而是因为自己也年纪大了,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怕赡养费过高无力承担。通过李红释法明理,最终徐某的小女儿表示愿意将母亲接到自己家里照顾,其他子女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承担赡养费。
91岁的徐某在泪眼婆娑中撤回了起诉,她说,非常感谢法官为她老有所养所付出的努力。老人的子女也纷纷向李红表示,一定会按照约定处理好老人的赡养事宜。一家人在法官的调解中重归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