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感谢法院为我们提供了公正,优质的司法服务,遗憾的是受疫情影响不能到法院当面向法官您说声谢谢……”昨日,记者从建平县人民法院获悉,一起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为感谢法院的高效执行,专门拨通了该院执行局的电话。
事情要从2009年5月说起,申请执行人宋某元是建平县的一名个体户,被执行人李某新自1998年开始在宋某元经营的店铺中多次拿货,累计欠货款共计3870元。后经申请人多次催要,李某新未能偿还。宋某元于2009年5月诉至建平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并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李某新于2009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欠款1500元,其余原告自愿放弃。如被告逾期未给付,原告可按3000元申请执行。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新未履行偿还义务,宋某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9年7月立案后,法院向被执行人李某新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经银行查询李某新名下暂无银行存款可供执行,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坚持对李某新进行查控,但是结果反馈几年内被执行人李某新银行账户始终无存款可供执行,执行就此陷入僵局。
之后,执行法官一方面坚持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告诫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告知其案件执行情况,如有新的线索,及时向法院提供。2020年3月申请人宋某元提供线索,被执行人李某新已退休,有退休工资汇入其名下银行账户,建平县法院于同日恢复执行,查询并依法冻结、扣划李某新在银行账户的存款。目前,执行法官已将本案案款本金3000元及利息扣划完毕,并通过法院案款管理系统汇入申请执行人宋某元提供的银行账户。
该院执行局法官表示,“即便案件款金额再少,我们也会让当事人感到公平与正义,这是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