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葫芦岛市以强抓硬干之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了快打、快诉、快审、快结的“加速度”。作为审判机关,绥中县人民法院将“加速度”延续到执行行动上,7月11日,绥中县法院执行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执行战果颇丰。
“你是被执行人孟某的家属吧,他目前还在服刑期间,所欠罚金共为1.5万元,希望家属积极配合,履行责任。”在绥中县明水乡小杨树沟村大胭脂窑屯一户被执行人家中,面对被执行人家属的抵触情绪,绥中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的家属耐心沟通,并向其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
被执行人孟某与同村的冯某原属于一个黑恶势力组织,他们以团伙作案的方式,实施了强迫交易,均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并被判处罚金。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和沟通,最终,被执行人孟某的家属先缴纳了1万元的罚金。
在被执行人崔某的家中,执行局干警经过沟通,最终,刑满释放人员崔某拿出了1.3万元罚金,并承诺剩余部分分期缴纳。
在执行过程中,除了向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外,执行干警还在当地张贴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同时呼吁村民们积极提供黑恶势力线索以及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此次专项集中执行行动,绥中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出动警车7辆,摸查被执行人17人,采取拘传措施5人,被执行人家属主动代被执行人履行罚金52万元,累计执行到位金额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