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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两级法院审结224件涉黑涉恶案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0-07-07 08:28

  本报讯 7月6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据了解,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沈阳两级法院不断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行业清源贯通衔接,持续掀起一波又一波的强大攻势。截至6月30日,沈阳两级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24件886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33件219人,恶势力集团案件50件209人,恶势力团伙案件141件458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93人,判处财产刑累计23463.8万元。年初以来,沈阳两级法院3次集中宣判了43件涉黑涉恶案件,243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刑罚,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为辽沈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沈阳中院新闻发言人高鹏介绍称,专项斗争已经进入决战决胜的收官阶段。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沈阳两级法院以坚持政治引领、坚持制度建设、坚持挂牌督战、坚持突出重点、坚持舆论引导“五个坚持”提升案件办理质量,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确保专项斗争持续健康推进。

  据悉,沈阳中院先后10次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审判委员会全会,13次召开全市法院专项斗争动员会、专题会、部署会,研究部署各项措施、任务。年初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及看守所封闭管理等因素影响,“诉审高峰期”与“案件滞押期”交织叠加,沈阳中院紧盯“案件清结”目标任务,积极筹划被告人提押、核酸检测、个人防护、指定辩护等工作方案,多措并举着力破解“开庭难”,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为案件全部审结扫清障碍。沈阳两级法院始终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先后牵头制定沈阳市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案件和办案程序衔接机制等多个指导意见,提供了制度指引,搭建了与政法各机关沟通协调的工作平台,形成打击合力。全市18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由法院“一把手”担任审判长,较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去年的“百日会战”和今年的“百日攻坚”行动中,沈阳中院通过视频、电话调度和下达督办函等形式对38起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确保案件顺利审结。疫情防控常态化以来,沈阳中院紧紧围绕“百日攻坚”“六清”行动总体部署,在“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上持续发力,已审结的224个案件中累计判处财产刑23463.8万元,坚持案件审理中每案必查、每庭必问,为推动行业整治累计发送司法建议59份。截至6月30日,沈阳两级法院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平台发布涉及涉黑涉恶工作进展以及案件开庭、宣判等内容的文章220余篇,极大地增强宣传工作的辐射力、吸引力和凝聚力。

  下一步,沈阳两级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深挖整治”“长效常治”总目标,扎实有效推进“案件清结”,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发布会上,沈阳中院选取了12件涉黑涉恶、2件“保护伞”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发布,其中涉黑案件7件、恶势力集团案件2件、恶势力团伙案件3件以及“保护伞”案件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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