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7月3日从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执行法官突破固有思维模式,首次对被执行人享有的专利权进行了查封。
在申请执行人喀左县某小额贷款公司与被执行人辽宁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王某、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喀左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辽宁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偿还喀左县某小额贷款公司100万元,王某与刘某承担连带责任。
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辽宁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王某、刘某在该院有多起执行案件,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均在银行抵押,银行存款也被其他案件执行,案件一时陷入了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境地。
通过多方了解,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辽宁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王某名下各有一项专利权,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对两项专利权予以查封,限制了被执行人对其行使处分的权利。下一步,执行法官将对该案继续跟进,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