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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抚养纠纷案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驻朝阳记者 董楠 | 发布时间: 2020-06-22 15:02

  辽宁长安网讯 昨日,记者从建平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通过情法并重的执行举措,成功执结了一件抚养费纠纷案件,促使被执行人承担了其应负法律义务。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男)与被执行人倪某某(女)系母子关系,2007年倪某某与申请执行人父亲协议离婚,离婚后李某某随父亲一起生活,倪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元,随着李某某成长,原有的抚养费已经不足以维持生活支出,在当事人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李某某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于2019年8月诉至建平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倪某某自2019年1月起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400元,2019年度抚养费于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以后每年度抚养费于当年1月1日前给付,至李某某独立生活为止。但判决生效后,倪某某一直未履行应负法律义务,为保障权益,李某某父亲于2020年3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积极利用网络查控措施,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等进行财产查控。查控结果反馈,被执行人微信账户里有存款7000余元,执行法官依法对该笔款项进行了冻结,避免可供执行财产的流失。

  倪某某发现其微信账户里的存款已被冻结后,主动到法院找到执行法官。倪某某向执行法官倾诉:自己并非不想支付抚养费,只是目前没有固定收入,身体患病,再婚后又生育多名子女,家庭生活负担也很重。

  随后,执行法官对倪某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教育被执行人离婚并不能改变母子事实,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是为人父母应尽的责任,必须要承担抚养义务,孩子正处学习成长的关键时期,更应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关爱。经过几番交流,倪某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当场交纳现金2599元并同意法院依法对其微信钱包中的存款7000余元进行扣划。

  该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院对该笔款项进行扣划后,第一时间将全部案款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的父亲,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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