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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飓风一号”行动交出成绩单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阜新记者 孙程超 | 发布时间: 2020-06-18 12:50

  本报讯 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阜新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飓风一号”统一清查行动,全力消除危爆物品安全隐患,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统一清查行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排查涉危涉爆重点单位,对化工企业、曾从事剧毒易制爆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使用的企事业单位及学校、科研单位逐家进行排查。在强化对涉枪涉爆物品监管的同时,全市公安机关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号召群众主动上缴私藏枪支、弹药等危爆物品,鼓励群众积极揭发检举各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

  其中,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深入重点单位逐家进行检查,发现某企业未经公安机关审批,非法购买剧毒化学品液氯5瓶,现场查封收缴100公斤液氯,依法对该企业负责人桑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彰武县公安局通过细致工作,发动群众主动上缴气枪2支、手榴弹1枚、子弹249发;海州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将在企业排查出的121枚废雷管予以收缴,清查行动中,居民主动上缴气枪2支、子弹138发、管制刀具15把;细河公安分局认真排查危爆物品从业单位,发现1家企业剧毒化学品库房不符合安全条件,责令其立即整改;清河门公安分局辖区一居民将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的28枚雷管(无编号)主动上缴,消除了安全隐患;开发区公安分局一居民在清理过世父亲仓房时发现64式子弹24发、56式子弹65发、猎枪弹14发,并在民警入户排查时主动上缴。

  统一清查行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200余人次,排查爆炸物品从业单位68家次,整改安全隐患35处,排查养殖场、废旧房屋156处,排查从业人员1900余人,收缴剧毒化学品100公斤、雷管149枚、手榴弹1枚、气枪4支、子弹490发,行政拘留1人,责令1家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限期整改,统一清查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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