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随着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路某等6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至一年不等刑罚,一起受害人员多、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套路贷”类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得以终结。
此案的顺利审结是阜新市两级法院不断压实政治责任、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今年1—5月,阜新市两级法院紧扣目标任务,坚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良好效果,共受理各类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9件,其中涉黑案件4件、涉恶案件15件,涉案被告人107人。依法对12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审判团队建设,成立了涉黑涉恶案件专业法官委员会,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研讨会诊,积极清理积案。对今年1月1日前立案侦查的涉黑案件,上半年全部作出判决。同时,严格遵守审限制度,努力做到“六快”,即快阅卷、快开庭、快合议、快宣判、快送达、快执行。新收一审涉黑涉恶案件原则上两个月内全部审结。
同时,在审理案件时,坚持“打财断血”,认真审查涉财产证据,注意审查“显性黑财”和“隐性黑财”,准确认定财产来源、性质、权属,用足用好追缴、退赔退赃和判处财产刑的法律规定。不断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力度,深挖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保护伞”,坚决把黑恶势力打透打深。阜新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完善调度指导机制,上半年共组织5次全地区调度会,对一些重点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逐案督导,实行“一案一专班”“一案一方案”举措,同时注重与各级党委政府、行业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协调配合,在线索摸排、转办移交、提前介入等方面实现无缝对接。
据阜新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军介绍:“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克服疫情因素影响,继续加快案件审理节奏,提高案件审判质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最终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