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加强诚信诉讼体系建设,近日,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为当事人发放《诚信诉讼告知书、承诺书》,倡导诚信诉讼。
据介绍,立案阶段,《诚信诉讼告知书》由立案庭向原告发放,被告的文书由送达组统一送达。开庭时,原、被告当庭宣读《诚信诉讼承诺书》并签字上交。如违反诚信原则,法院可采取罚款、拘留措施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诉讼诚信体系建设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承诺书和保证书的推出能够发挥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制约作用,达到避免和减少虚假诉讼,最大程度降低因当事人虚假陈述、证人出具虚假证明造成错案的风险。通过鼓励倡导诚信诉讼,进一步净化民事诉讼环境、纯洁诉讼程序,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滥用诉讼、虚假诉讼、隐瞒事实及司法资源浪费,更好地维护诚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