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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出台最新落户政策“开启绿色通道”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胡伟明 驻营口记者 齐岚 | 发布时间: 2020-06-11 13:45

  辽宁长安网讯 日前,营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营口市公安局就营口市《关于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 进一步放开落户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发布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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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近十年来,每年约有1万余人迁入营口市。按照以前的户籍政策,“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足年限”“缴纳保险满足年限”等因素阻碍了部分想来营口市发展的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人才落户。大力放宽人才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开落户政策,有助于吸引人才聚集,改善人口结构,促进营口高质量发展。

  据营口市公安局副局长敬峰介绍,为进一步深化人才战略,改善人口结构,促进营口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结合营口市实际,放开落户政策,围绕《意见》细化出十条规定。

  《意见》“亮点”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放开、两个新增、六个取消。“一个开放”:开放开房屋性质落户条件,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房改房、集资房、门市房均可以落户。“两个新增”:新增房屋所有权人因特殊原因不能落户营口市的,允许其父母、配偶、成年子女单独落户情况。新增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落户情况。“六个取消”:一是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落户,取消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的限制。二是租赁房屋落户,取消持有与该地址一致的居住证和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限制。三是初级以上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落户,取消必须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及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的限制。四是缴纳保险落户,取消必须缴纳保险满1年的限制。五是投资创业落户,取消投资金额和需提供纳税凭证的限制。六是“三投靠”落户,取消必须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限制。

  发布会上,营口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支队长马英表示,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实现“四个零”,即:落户实现零门槛、受理实现零距离、质量实现零差错、结果实现零投诉。切实让广大群众好落户、落好户。这次落户政策放宽后,营口市将开启相关落户绿色通道,在提升速度同时,确保服务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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