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6月5日获悉,我省公安在环境安全保卫方面持续发力,自组织开展“亮剑斩污”“蓝天、碧水、净土”“清源”“昆仑”等专项行动以来,依法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打掉了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的“黑作坊”,各项工作成果呈逐年递增趋势,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和一致好评。
全力维护全省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是我省最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为落实保护区安全防范措施,省公安厅以及抚顺、本溪两市公安局都组建了专门的水源保卫部门,连续多年开展“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持续对污染水源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在全力做好打击保护区内违法犯罪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开展水源保护工作,保证了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的水质持续向好,长效管理机制得以建立和巩固,为维护我省人民饮水安全作出了应有贡献。
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为形成工作合力,省公安厅与省生态环境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出台了《辽宁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10余份,进一步规范部门间执法协作工作。近年来,全省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执法联动4000余次。先后与省卫生、林草、交通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深入开展执法合作,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建立了公、检、法、环案件会商制度和联合督办机制,共联合督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20余起。
全力整治疫情期间非法处置医疗废物违法行为。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省公安厅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暨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公安紧盯非法处置与疫情相关废弃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阻断病毒二次传播的风险。在此期间,省、市、县三级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合检查350余次。
今后,我省公安将进一步强化环境安全保卫工作措施,继续发挥打击违法犯罪职能作用,为平安辽宁建设、美丽辽宁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