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沈阳铁路公安局沈阳公安处沈阳北车站派出所民警检查发现,旅客高某行李箱内有一把单刃刀(总长度30厘米、刀刃长16厘米、刀尖角度为40°),经认定属于管制刀具。
据高某交代,这把刀是其好友所赠,他一直很珍惜,这次出差,就把它放在了行李中。对于这把刀能不能携带进站,高某不是很清楚。同一天,在沈阳北站乘车的吴某,直到被安检员开包检查时才知道自己的行李中藏了一把管制刀具。
最终,沈阳铁路公安处分别给予高某和吴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收缴两人携带的管制刀具。
据介绍,年初以来,沈阳铁路公安处共查处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类案件65起,对违法行为人均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对禁止携带物品和相应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沈阳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剧毒物品以及其它危险品绝对禁止带上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