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的23名执行干警在辖区蒲河路33甲号亚泰城(四期)施工现场,强制腾迁了经法院多次督促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未果的被执行人违法占据的土地,沈北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亲临现场,参与见证了强制执行的全过程。
该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沈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沈阳亚泰城(三期)工程的发包人,被执行人于某某系沈阳亚泰城(三期)劳务分包人长春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的项目经理,双方就申请执行人即将施工的建筑工地项目分包的承建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于某某心有不甘,便提出由申请人补偿腾迁损失后,再搬迁因承建三期工程时安建在亚泰城(四期)空地上的仓库、建筑材料、生活设施等地上物。后期,被执行人于某某拒不腾迁的行为,导致申请执行人迟迟无法对涉案土地进行勘探设计,其合法利益受到极大损害。
经沈北新区法院法官李博群多次调查审理查明,被执行人于某某拒不腾退土地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其主张的抗辩意见于法无据,故判决于某某腾退土地以及地上物……判决生效后,经法院电话、短信、腾迁公告通知被执行人于某某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未果后,才有了此次强制腾迁行动。
执行现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数十小时的连续奋战后,执行干警顺利将仓库等地上物以及土地腾空,强制腾迁行动圆满结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零距离”参与执行行动,对法院执行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体验了执行工作的艰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