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全力支持和推动盘锦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防控疫情期间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实施意见》。
整套举措以疫情防控与司法职能为抓手,构建“一个保障、两条主线、多项举措”的法院职能体系,依法严惩拒绝接受检疫和强制隔离或者拒绝配合治疗等造成病毒传播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依法严惩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利用疫情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坚决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依法严惩违反国家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规定,哄抬防疫用品、民生商品价格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坚决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严厉打击“医闹”行为,坚决维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生态环境资源,以及贪污挪用防控物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
对于承担疫情防治防控任务企业的涉诉案件,盘锦中院开通了快速受理、快速审理、快速执行的“绿色服务通道”,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司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