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沈阳中院推动简易执行案件快执快结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0-05-14 11:13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出台了《关于办理简易执行案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依法、便民、高效为原则,通过繁简分流办案机制,实现全部案件快速反应、简易案件快执快结,全面提升执行质效。

  据悉,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是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执行效能、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重要内容。《办法》共计七章三十八条,对执行繁简分流的意义和简易执行案件的类型、执行时限、执行方式、监督管理、宣传工作等做了详尽规范。

  《办法》明确:简易执行案件(以下简称简执案件)适用简化执行程序、缩短执行时间的工作流程办理。小额速裁案件、业主为被执行人的物业费纠纷案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逾期办证及其违约金案件、交通肇事民事赔偿案件等十七类案件可分流为简执案件;简执案件的执行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发现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符合“执转破”条件的,原则上不超过45天;在监督管理方面,沈阳中院将通过加大对首次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结案平均用时等执行效率指标的考核力度,促进适用简执程序办理案件。对执行信访中反映消极执行、慢执行的案件一律调卷评查,经审查存在人为拖延执行、消极执行的,视情节和后果予以处理。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