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当前正值春耕,在田间地头,不仅有奔波忙碌的农民,还有在抗疫办案两不误的灯塔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记者昨日获悉,灯塔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案人员李辉通过冻结村民委员会的银行账户,依法下达执行通知书,并告知其不履行给付的后果,最终村民委员会将四位农民的补偿款全部给付到位。
申请执行人肖某某等四人均为灯塔市沈旦堡镇某村村民,1998年1月1日,这四人分别与该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多年来,他们一直坚守自己的这片土地,依靠栽种农作物维持生计。2003年年底,村里以重新丈量土地为由,把四位原告的土地强制抽回,造成了四位原告没有得到国家粮食补偿款和2019年的耕地经济损失。四人在灯塔法院进行民事诉讼后,向灯塔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村委会给付粮补损失和2019年的耕地经济损失。
为了能解决四位村民的春耕问题,李辉到该村村民委员会与相关责任人进行沟通,表示四位农民是因村委员无故抽回耕地致使他们遭受损失,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侵害,疫情期间他们也不能出门打工,没有收入来源的农民连化肥种子都买不起,因此无法进行春耕。在李辉的努力下,通过执行程序要回了村委会拖欠他们的补偿款,保障了正常的春耕。不仅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