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说得对,这事儿就按您说的办!”4月21日,在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调解室内,因一起交通事故发生矛盾纠纷的当事人与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因误工费存在异议争执不下。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审判庭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走进调解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当事人提出了合法合理化建议,使这起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法官(右)参与调解工作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审判庭设在朝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一楼。作为人民法院派出机构,其除承担办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外,还承担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职责。
“交通事故审判庭成立以来,积极与事故处理大队、人民调解委员会紧密配合,实行联动,初步形成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联动调解体制。”双塔区法院交通事故审判庭副庭长王海波向记者介绍,去年10月份“道交一体化”平台在双塔区法院进行试点后,该庭法官便在道路交通矛盾纠纷调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了解到,如今,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可直接向双塔区法院“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申请理赔,交警部门将根据双方当事人意愿对其展开调解,若当事人对赔偿项目或赔偿标准存有异议,法院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参与调解,并释明相关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促成当事人在理赔时达成调解协议。
同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可以现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现场将数据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提交至法院立案庭立案,并由相关审判业务庭出具民事裁定书。若对方拒绝赔付,当事人可凭借调解协议和民事裁定书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使事故处理效率大为提升。
前不久,姜某停在路边的车辆被滕某驾车撞损,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指明滕某负全责。调解中,姜某向滕某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维修车辆,但因车辆维修费用高于车辆现阶段实际价格,保险公司提出将车辆申请报废,按车辆现阶段实际价格进行赔付,调解陷入僵局。双塔区法院交通事故审判庭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参与到调解中,并向姜某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姜某同意了保险公司提议,此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王海波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双塔区法院“道交一体化”平台已处理交通事故数百起,无一起纠纷当事人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现了结案效率倍增、监督无缝覆盖、群众满意度提升的多赢局面。
值得一提的是,为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双塔区法院交通事故审判庭还从提高人民调解员自身素质、业务水平入手,定期和不定期对人民调解员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两种制度。培训内容包含调解经验、调解艺术、基础法律知识、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等多个方面,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增强了他们从业的自信心和使命感,为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
此外,该庭全体工作人员办案认真严谨、一丝不苟,不管案件大小、案情繁简,都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在审判工作中,积极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努力在调解的程序上下功夫,在调解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在调解的技巧上下功夫,努力使案件当事人和解结案,真正达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