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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西市区法院推行“要素式审判”新模式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王志超 驻营口记者 齐岚 | 发布时间: 2020-04-23 14:18

  本报讯 “一张表格”简明扼要,完全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审判方式,前不久,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首次推行“要素式审判”新模式,开启速裁新速度。

  4月9日,西市区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员额法官岳虹首次采用“要素式审判”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9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此次庭审仅历时30分钟,与以往的开庭审理时间相比至少节约近两个小时。最终,基于要素审理情况认定事实,原告当庭向承办法官递交了撤诉申请,当天拿到了裁判文书。庭审结束后,原告、被告双方对西市区法院此次创新之举称赞不已,真心为法院改革点赞。

  庭审前,原告、被告双方在法官助理王鑫、张鲁宁的指导下填写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起诉(应诉)要素表》,确定了双方有争议和无争议的庭审要素。庭审过程中,法官对双方无异议事项宣读名录并征询当事人意见后,依法进行确认,不再组织举证质证。对有异议事项,按照法律关系争点、事实争点、证据争点顺序逐项进行举证质证,审理重点清晰明确,极大地简化了审判流程,确保庭审程序快速高效。

  下一步,西市区法院将以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活动和“双激励”机制为载体,结合营口法院系统开展的“形象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运行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要素式审判,实现类案审理的流程化、标准化和集约化,不断健全“繁案精审、简案快审”的分流机制,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切实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从根本上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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