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4月16日,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云平台敲响了疫情期间刑事案件远程审判第一锤,以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了唐某交通肇事一案。
在庭审前,千山法院与检察院、被告人等沟通协调后,对系统进行多次调试,确定远程庭审方案,并在法院一楼数字化法庭设立刑事法庭审判主场,检察院设立审理分场,正取保候审在家的被告人利用公道互联软件登录,利用“辽宁法院互联网庭审云平台”进行远程视频开庭。
庭审过程中信号稳定、视频画面清晰、声音传输清楚,整个庭审过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各方在法官主持下依次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及最后陈述,高效便捷地完成了庭审。庭审视频、笔录、提交的证据材料均有留痕,体现了案件审理的公开性。